我在学校食堂做服务员工作,有天上班站在洗碗池洗碗,洗餐盘的时候,身后来了一个甲同事用手触摸我一下,我没转身用屁股撞了她一下,她躲开了。接下来她又用手碰我,我没转身用屁股撞她,这次撞到她,她就笑个不停,笑着笑着脚下一滑摔倒了,摔倒时碰到另外一个乙同事,乙同事摔伤,医疗费七千四百块。乙要求赔偿。学校,我,甲同事各赔多少
16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细节和证据才能给出准确的建议。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原则。 学校责任。 -学校作为雇主,应对员工的工作场所安全负责。如果该事件发生在学校的范围内,并且是由于学校管理不当或未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导致的,则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您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员工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因自身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如果您没有故意或过失地触碰同事,但因为对方的行为(如触摸)而受伤,那么您可能不会直接承担责任。 甲同事的责任。 -由于您与甲同事之间存在纠纷或者私人恩怨,因此,即使您没有直接接触乙同事,也可能被推定为间接责任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认为您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那么学校可能会要求您分担部分损失。 乙同事的赔偿请求。 -如果乙同事确实是因您的过错而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您可以考虑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通常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基于一般原则,具体处理过程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依据进行。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