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去年10月份我接到网贷公司的电话,因为差钱,所以贷款一万块,分期十二期,已经还了十期了,除了本金之外,利息就是4330*这后来两期可以不用还吗,这远远超出国家的规定。谢谢,应该怎么做,
15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您了解的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若干规定》,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不得无故拖延还款期限或逾期不归还贷款。因此,您所提到的每期利息4330元,如果您的贷款金额是10000元,那么您至少需要支付10000元+4330元=14330元作为贷款本息。 由于您已经偿还了10期,而剩余两个月的还款额为8990元(10000元-4330元),这意味着您仍然欠有7000元未偿还。如果您选择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没有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您将面临高额罚款和诉讼费用的风险。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财务损失,建议您尽快联系您的债权人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选择。 谈判减免部分利息和罚金; 重新制定还款计划; 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等。 同时,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的财产损失。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