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个事 之前我是个村干部 因跟挂点干部违规做了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材料 钱打到农户的存折上后被纪委查了 我们也受到了处分 纪委让我们去跟农户要回15000元危房款 农户不给 请问我们可以用法律途径拿回危房款吗?
2025-08-02 02: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可能涉嫌贪污犯罪。 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导致款项被骗取,这属于违反工作职责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认为款项已经全部追回,并且没有剩余,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申请退还违法所得。但是,由于涉及到具体的案件细节和法律规定,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