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农村人在2010年3月份,我大舅家的姐夫说在银行贷不出钱。让我父母还有其他两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去银行签字贷钱。去签完字后就让离开了,也不知道贷多少钱!2017年秋天银行来人到我家要钱说贷款20000元人民币,加利息多少我不清楚。然而我姐夫现在不知道去向。2018年18号县里法院下传票让去,说银行起诉了!律师你好我想知道这件事情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谢谢你
2025-08-02 02:49您的情况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和债务追讨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则您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如果您认为借款合同无效或者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您也可以通过与债权人协商解决纠纷,例如达成还款协议、支付部分款项等。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避免因不当操作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请务必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的法律程序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