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借钱,15万,银行转账,借条,2月份还清,没有利息。公婆和儿子都签字,有一栋楼65万抵押在银行,卖了 120万卖了。儿子有一套商品房,有车,借款人是儿子,爸爸妈妈,律师5000元,
15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借款金额为15万元,还款时间为2017年2月,且已约定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情况。同时,涉及到了房屋抵押以及车辆等资产的处置。 关于房产抵押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债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时,应当按照抵押合同中关于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权未受全部清偿时,该抵押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主债权以外的其他债权的条款来确定执行顺序。因此,在本案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抵押房产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则可以推定该房产作为抵押物用于偿还借款本金与利息。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需要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院裁决确定。 至于车辆处置,根据法律规定,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债权人,除非另有约定。如果您希望将车辆作为抵押物,并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需要考虑是否与借款人达成一致意见,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的来说,建议您详细审查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有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