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拆迁宅基地赔偿 我家是城镇户口,91年的时候花了一万多购买了城郊村里公开出让的宅基地,并缴纳了各种税费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建起了带小院子的二层楼房。现在政府搞棚户区改造,除了土地上的房子要赔偿外,宅基地是不是要另外赔偿?
2025-06-14 12:0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因此,如果您在购买宅基地时已经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证,则您有权要求政府按照您的实际投入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应当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以及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对部分房屋进行拆除的情况。如果需要拆除的房屋是您的自住房,那么政府在进行补偿时可能会考虑您的个人损失。 总之,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需要依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来进行评估和计算。建议您直接向当地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咨询详细的补偿方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