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在餐厅吃饭,有一个老太太,不小心碰到我摔倒了,我用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4-09-29 09:2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老人在您所在的地方有固定的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并且其行为是在公共场所发生的,则有可能构成侵权。 具体而言,如果您的受伤是由于被告人的过错导致的,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被告方承担责任。如果您无法确定原因,则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以达到公平公正的结果。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收集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