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醉驾逆行死亡,车与车相撞,我正常行驶,现在事故认定我未安全行驶,负次责!对方死亡后我垫付了3万元,现在事故科调解3万给对方加上交强险!我车上的人受伤,让对方保险负责!我想把3万元要回来,我车也坏了要4万修车!不能因为对方死亡都让我负责呀!
2025-02-15 06:48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键在于明确责任划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首先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认定,并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是事故中未完全避免责任的一方(即“次要责任人”),并且您已经垫付了医疗费用,那么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相关损失。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来评估您的损失,并赔偿给您。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出具理赔报告,以便于后续的追偿工作。 至于您的车辆受损部分需要修理的问题,您可以联系专业的汽车维修机构进行报价,并将此费用列入到索赔单中。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及时赔付,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付款凭证等。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