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烟台莱山通过售楼处的代理公司买了两套房子.全款已经交清。现在刚得知是开发商给建筑商的抵债房。由于双方有债务纠纷,开发商不给我这两套房子办理正式购房合同和打印发票:开发商说建筑商不把我的房款打进来,他财务就无法开发票,建筑商说没钱,贷款买家的房款,贷款部分直接打到开发商账上开发商不给建筑商打回来,互相扯皮互不信任。现在我手上有烟建的房款收据和认购书。由于我马上要离开烟台,请给出专业建议,我有什么样的权力。 电话13911156119拜托。 委托房地产专业律师帮我代理完成签约工作,
2024-09-28 04:5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购买了两套房屋后发现房屋属于开发商给建筑商的抵债房,并且开发商与建筑商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导致无法为您的购买行为提供正式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收据、认购书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的权利。 联系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看看是否有解决此类情况的途径。 尝试与开发商和建筑商进行协商,尝试找到一个能够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如果上述方法均无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购房合同的有效性并请求赔偿损失。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一名经验丰富的房地产律师,他们将能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您妥善处理此问题。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