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早上7:40带着女朋友驾驶一辆电动车行驶在在主道路,后看见前方岔路口一辆电动车向左拐弯,没有鸣笛,也没有打开转向灯,故以为会让其行,谁知等我驾驶过去,对方丝毫没有刹车的意思,直接拐弯过来与我相撞。当时我的车没翻到,自己没受伤,她自己却倒了,还把自己的小腿弄骨折,事后不懂,就把自己的电动车移动到边上了,并拨打了110求助电话,交警来到现场勘察后,把我带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录口供,有好几个问题根本就是交警自己为我回答,后来问我觉得这场事故我的责任多大,当时紧张也没多想就说40%,后来签字画押了,现在回想,我根本没什么责任,担心我会不会就按照40%来赔偿对方
2024-09-30 13:3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认为自己对这次交通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实际上,您并没有完全的责任。 首先,关于“我没有鸣笛”和“没有打转向灯”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其他车辆无法及时反应并采取措施避免碰撞。因此,您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次,虽然您没有直接参与交通规则,但作为驾驶员之一,您的行为也会影响交通安全。例如,如果您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或者超速行驶,都会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 最后,事故发生后,您应该尽快报警,并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如果警察认为您对事故有一定责任,他们可能会要求您承担责任。 至于赔偿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完全的责任,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和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