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完结婚证的第二天,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房款的首付由男方的姐姐出资,房产证写的是我和老公的名字,我想问的是,首付属于姐姐的赠予,还是属于借的,最终还是要还给姐姐吗?
2024-07-23 02:59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通过借款方式购买的,且贷款金额为房屋总价的一部分,则该部分款项应当归还。因此,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共同偿还了这部分借款,并且已经支付完毕,那么您需要按照约定向您的姐姐偿还剩余的借款。此外,由于您和您的丈夫都是房屋的所有者,所以如果该房屋价值上升,超出借款数额的部分也应视为您的共同财产,双方应该合理分配。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你们之间的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您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并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