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买了一台美菱冰箱,在2017年11月冰箱电脑板坏了导致保鲜室灯不亮,工作人员上门维修后不到两个月在2018年二月冰箱保鲜室制热不制冷,工作人员说是没有除霜导致的,然后工作人员进行除霜,除霜后一个星期左右保鲜室又不制冷,工作人员把冰箱拉回厂进行维修,工作人员告知制热原因是因为除霜部分的那个零件有问题在上一次检查中工作人员没有检查到这问题,只是单纯的除霜,这次维修后一个星期左右保鲜室又不制冷,现在我要求商家给我退还当时买冰箱的钱或者是给我换一台新冰箱但商家态度强硬只维修不更换,说已经过了一年不能换,我想了解一下1年后的五个月期间内工作人员上门维修查看不下三次可不可以要求商家给我退换
12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商品质量问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如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冰箱的制热功能存在问题,您可以向商家提出维修请求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保修卡等)。如果商家拒绝维修且承诺不再更换,则您有权要求商家按照法律规定退款或者更换符合标准的新冰箱。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购买的产品已经超过一年,但您仍然有权利要求商家履行相应的义务,并获得合理的补偿。因此,建议您与商家协商解决,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相关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便得到更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