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雇人拉货,雇员拉货过程中自己翻车,雇员的车子受损如何赔偿?

2024-10-21 09:4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雇员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车辆受损,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雇主可能需要支付雇员的医疗费用、必要的营养补充剂、误工损失、车辆修理费用等。同时,雇主还应考虑雇员可能因此受到的心理伤害,如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作为一般性的参考,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情况,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4-10-21 09:43:0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899今日律师解答 43268

相关推荐
朋友借钱不还:我把他交给法院:过几天要开庭了:这样要请律师吗? 1回答
私人承包小区水合法吗?我们是破产企业 企业破产以后 我们小区的水塔被私人老板买了下来 现在要求居民自己掏钱改管线按带卡水表 而且每天限时给我们送水 这样合法吗? 1回答
律师你好 前段时间佰仟金融公司 打电话给我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 可以货款到一万块 哪段时间也正好手头有点紧张 就抱着尝试的心态 通过微信号 填写了资料 没过两个小时 钱就到账了 当时是 分24期 没期580 可是还了几个月 我打开微信公众号里面看 居然变成36期了 没期580.75 我感觉我被他们公司骗了 一万块 分三十期 没月还580 就要还两万八千多 这都高出本金一倍多 请问我是不是被他们公司骗了 还请律师 帮帮忙 1回答
我担保的五万元是13年到期的今天债主找人不把我车抢走了怎末办,我也不知道借款人还没还,我那车三十多完年前买的办的分期 1回答
政府拆迁,家庭内部纠纷,五个子女,老人均已死亡,大女儿,二女儿,三女儿,大儿子,二儿子。具体情况:大儿子和二儿子8几年分家,有分家单,但是因为年代久远已缺失并且无其他子女签字,只有在场证明人签字,现已找当地居委会重新抄写盖章并找在世证明人签字,因国家政策更换不动产登记证,老人在世时并未更换房主名字,造成现在房产名字仍是老人名字,现在变更房主姓名需到公证处公证,公证处需要子女都到齐并且当场签字,但是因为老人在世时因抚养问题子女之间关系闹僵,签字困难。宅基地270多平米,建筑面积90平米,一开始只有三间房,是老人所建。后又重盖两间,为二儿子所建,上面装修及一系列东西均由我爸(二儿子)自己出钱完成。 1回答
我男朋友借我的钱做生意周转10万元,没有打欠条,我给的是现金没有转账录,现在他要跟我分收,我让他把钱还给我,他不承认,想赖账不还,我想要回我的钱,如果有法律程序有胜算吗? 1回答
请问有些公司通过微信伪装成第三方骗取他人信任从而唆使其投资买股票,那样是违法的吗 1回答
你好 租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企图 把我的房子抵押给民间贷款 说我把房子卖给他了 后来被放贷款的识破 请问租客的这种行为 是否得负法律责任 1回答
供电局要在我家屋基上埋电塔合法吗 1回答
你好 我想咨询的是 我的先生欠了高利贷的钱,现在人不见了,他们说会按照法律途径来要我还钱,如果真的告上法庭以后,俄名下有台车子,我的车子有没有影响,还可唔可以继续买卖吗?还是会冻结我名下的车子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