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老公对我实施了家庭暴力,我想离婚,我们有一两岁半的女儿我没有医院证明只有一点照片,我想拥有孩子的扶养权,我们之间没什么财产,我们有结婚证,男方是昆明寻甸县的
2024-06-28 19:32您好,首先对您遭受家庭暴力表示同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关于您女儿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定。虽然您没有医院证明,但照片等证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之一。此外,您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邻居的证言、孩子的陈述等,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虽然您提到双方没有多少财产,但离婚时仍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您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财产分割的要求。 男方是昆明寻甸县的,您可以选择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如何进行诉讼。同时,为了您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果家庭暴力情况严重,您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