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号我第一天上班就摔断了胳膊。用工单位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协议也没有给我买保险,请问我能提出工伤待遇赔偿吗?
28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您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中,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获得适当的医疗治疗并恢复健康。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寻求社会支持和帮助,如心理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