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2006年离婚,判决书上由男方出抚养费,至孩子18岁,可男方12年来没给过,去年9月份审请执行,今年9月份执行到位,我想追加12年的抚养费产生的利息,判决书上没注明利息一事,请问律师可以要12的利息吗?
2026-01-25 19:52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请求,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利息,那么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会考虑支付利息。不过,如果您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并且该违约行为导致了额外的损失,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赔偿金或利息。 具体而言,您可以提交一份详细计算报告,说明从离婚到执行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由于男方未能按照判决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您的生活状况恶化,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教育支出等实际支出。同时,也可以提供相关的经济数据和财务报表,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您还可以与法官沟通,询问是否有可能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解决这一争议。最终,如何处理这笔债务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双方的具体情况、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裁决结果。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