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4个人干活工资钱2016年年底说是给清呢,当时我们写了份条子,每人一份,现在已经超过一年了还不给,我们现在想起诉法院来判,共五万多,给了1万多,剩于的一真不给,条孑上写清楚者呢,16年年底还不清,直接起诉法院来判,我们现在怎么起诉呢?
2025-04-11 20:41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另外三名同事在2016年底就工资款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协议。如果您现在认为款项仍未得到清偿,且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3年),那么您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欠薪的雇主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如果他们仍然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调解。尝试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协调员或工会进行调解,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 仲裁。如果调解无效,您可以将争议提交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由专业的劳动仲裁员对案件进行裁决。 诉讼。最后一步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详细说明你们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以及拖欠的事实,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所欠款项。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步骤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保持证据材料完整,如合同副本、录音记录等,有助于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