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把我撞伤了,交警定我主责,我负60%的责任,机动车负40% 机动车修车花了6000 保险只给报2400 剩下的3600 由我出医药费花了1000是我出的,今天去处理,他们说医药费一万之内保险不记责是真的吗?我我想知道轻伤费他是不是负责40%呢?
22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通常基于交通规则和事故现场情况来确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处于右侧车道,而机动车在左侧车道行驶,并且在未遵守信号的情况下强行变道撞击了您。 关于赔偿的问题,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上可能会有所限制,但具体情况还需依据保险公司制定的具体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医疗费用超过了保险公司的限额(例如,部分地方规定为1万元),那么超出的部分可能需要由肇事方自行承担。然而,具体到您提到的1000元医药费是否需要由您自己承担,则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和保险合同的规定。 至于轻伤赔偿,通常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如果事故是由于对方驾驶员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对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然而,具体到轻伤赔偿的比例,这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过错比例较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委托律师帮助争取合理的赔偿。 总之,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和责任分配,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保险合同约定,必要时可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