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目前经营一家面馆,位于广州花都的一个城中村,这个店属于村里的集体房产,但我是通过一个二手房东租来的,最近我们这边因为政府工程需要拆迁,我的房东就跟我说如果还想继续在这里做下去,这几天就要交一万块钱给他,不然就让我搬走,说是这间店他之前从村里租来的时候装修了,现在要拆迁了他要拿回他的装修费,我跟房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了,他跟村里的合同也到期了,我就想问一下,房东这么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1-05-08 11:1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违约的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