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15年给别人打了张35000元的欠条,16年我给他10000万,他给我打了張收条,收条上写收尾欠10000万整,去年箅帐没去帐,就是原35000十16年的帐上了,现在他还说我欠他10000万,我是不,不应该给他,恳求您给我解答,谢谢您了 ?
1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双方之间的债务应当清偿。如果您的债务已经全部偿还,则不应再向对方主张债务。但是,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已经还清了所有款项,并且对方没有提供任何还款证明,则可能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该问题。 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等,以证明您已经还清了所有的债务。同时,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是否有新的还款要求或者是否愿意接受之前的还款情况。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比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和处理。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