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我在租赁房期间,与房东签订的18年,合同里给我提供电,经营四年出租房,村社区以安全消防不合格,停电,十天了,至今没给电,导致我现在无法生活和经营,房东也没给解决的方法,就说打电话问,没结果,我现在能不能跟她解除合同关系呢?要是打官司期间给电,是不是就不能解除合同了?谢谢
2025-02-15 07:28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在租赁房屋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如果您认为房东没有履行其承诺,包括提供必要的电力服务,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然而,在此情况下,解除合同是否成功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是否有有效的书面协议。如果存在有效且明确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是可能的,并且通常会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执行。 是否满足解除条件。合同中可能会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条款或条件。例如,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需要对房屋进行重大维修,而房东未能及时完成,则您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 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房东确实违反了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如不按时供电),并且该违约行为造成了您的实际损害,那么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在考虑是否解除合同时,请确保充分了解所有相关条款,并收集支持您的主张的所有证据。此外,如果您已经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但未果,或者房东拒绝采取行动,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因停电导致的生活不便,以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您可以向房东提出索赔。具体而言,您可以请求房东承担以下责任。 -恢复电力供应; -补偿由于停电给您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食品浪费、租金延期等; -为您提供的水电费补贴或其他经济补偿。 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最终的结果将取决于具体的事实情况和适用的法律标准。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