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人合伙,刚做几个月散伙。现他用伪造公章去与客户去拿货款,当初厂投资是我出,他没出过钱。现他不愿意出当初那一份投资钱,搞得现在客户方面钱都要双方过去才收得,问题是他不愿意与我谈,一句话拖着。这厂名是我签合同,法人代表不是他也不是我另请别人做代表法人。请问遇到这情况法律可以起诉吗?可到派出所立案说他伪造公章吗?因为证据都有,问题是他有没有用伪造公章到外面做其他事,因为当初不见一次财务公章也登报作废过了,因为孩子需要钱看病,望指点,谢谢律师
2024-10-19 02:20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式。 法律诉讼。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民事诉讼。如果您的损失较小,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派出所报案。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将案件提交给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的损失较大,且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行政机关对对方的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尽量避免冲动行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提高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