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3兄弟,我排老二,大哥大嫂在我9岁的时候就因不照顾家里跟父亲闹翻分家出去自己生活了,随后大哥得了精神病,大嫂不管不顾,最终是我们兄弟姐妹把大哥接回来照顾至今,这30年来大嫂都没有对父母亲尽过一点子女赡养的义务,无论是人力物力或是精神上的关心,都没有,甚至还常常的辱骂父母。现在我父亲母亲三弟都相继去世,只剩我和大哥以及3个妹妹,我准备将父亲的祖屋进行翻建,我的弟妹以及3个妹妹全部都同意我翻建,唯独大嫂不同意说她有一份要平分。请问这种没有尽到子女赡养义务,没有尽到照顾丈夫义务的行为能分到父母的财产吗?
1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出的家庭继承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对于遗产的继承遵循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等亲系亲属享有优先继承权。 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长子,依法应当优先获得继承权,并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您的兄嫂应该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抚养义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包括物质供养和精神慰藉。如果您的兄嫂长期不尽这一义务,可能会影响其继承权的行使。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家人协商,争取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处理好遗产分配事宜。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