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4,两年前再婚,在此期间老公给予我子女10万块钱,现老公去世,老公子女要求我们尝还这笔钱,并出示银行交易凭证。我不知道这钱到底要还还是什么。对方说这是婚前财产,老公死于82岁
1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您与前夫共同拥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等。因此,如果这笔款项是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双方的共同生活,那么它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您已经去世,配偶的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在法定继承中,首先考虑的是配偶的法定继承人(如配偶的父母、子女),然后是配偶的其他近亲属,最后才是配偶的债权人和其他受益人。所以,如果您没有明确表示将这笔钱赠送给其他人或指定为某人的遗产,那么这笔钱应视为您的个人财产,不属于法定继承范围。 此外,关于对方提出的银行交易凭证,这些交易记录通常属于个人隐私,不应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如果您认为对方提供的证据不合法或不合理,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