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交上车由于司机突然启动,造成肋骨3根,当然报的是公交派出所,现在已有20天了,公交公司说我也有一半责任,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想想都冤,请问出示事故鉴定书是不是必须要交警部门出,现在报警还有用吗
17天前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符合交通事故的定义,并且存在明显的交通事故痕迹和证据,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事故鉴定。 关于您的医疗费用,如果双方对赔偿有争议,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诊断报告等材料作为依据,以支持您的索赔请求。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鉴定书,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明确的交通事故事实,那么即使没有交警部门的事故鉴定书,也可以依据现场勘查记录、目击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来确定责任。但是,如果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形,可能还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鉴定书。 总之,建议您先与公交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人身伤害的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