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88年病故,生前与我父亲住一套公产房,我母亲病故后不久,父亲单位按父亲的职务調换了更大一点的公产房,搬入新房后不久我父亲再婚与我继母共同生活,这时有一家房地产公司看中了这套房子经协商,房产公司出资给异处买了一套房子进行了置换,房本仍是我父亲的名子,后来父亲去逝了,继母要分房产,请问这房子是不是我父亲的婚前财产。
2025-02-28 00:5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父亲去世后,继母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屋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如果该房屋是在您父亲去世前由他购买并登记为他的名字,则可能被视为是其个人财产,但具体是否属于您的父亲的婚前财产需要进一步审查和证明。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