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去年的九月份我们买了杨舍镇四季花园的房子 和中介说好的是先公证不过户的 和卖方谈的时候大家都清楚也同意的 由于中介的合同上面失误没有写好 没有把过户改成公证 导致卖方收了我们的定金后不愿意公证 要直接过户 当时中介和卖方协调不成后 我要求退还我给的定金 对方不同意 中介也推卸责任 说卖方不愿意退 中介开始做我们的思想工作 让我们直接过户 最后没办法听了中介的直接让卖方过户给了我们 中介也承认了她的失误 我说过不会付中介费了的 结果听了中介的过了户后还来问我们要中介费 上法院起诉要求我们付中介费 我想问下您 中介没有按照我们之前约定的条款成交了房子 我们有权利不付中介费吗 能帮下我吗
4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中介在购房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解。首先,关于“先公证再过户”的约定,虽然可能因为一些疏忽而未明确写入合同中,但这种情况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或通常做法。如果双方均认可这一做法,并且在签署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同意,那么该约定应被视为有效。 其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中介未能按约履行其职责,导致买卖双方陷入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中介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原合同并追究中介的责任。 请记得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如合同、短信记录等),以便在法庭上作为有力证据使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随时联系我或其他专业人士。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