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和我老婆在农村办过酒席到没领结婚证(她现19岁)有了孩子,老婆因在姑姑家长大,小的时候母亲走了,父亲也因有点精神问题走失,在姑姑家长大,我们结婚快2年,生由一个几个月的儿子,因在外老婆遇他们都多次发生关系,不听劝告,现她本人也承认发生关系,现离婚要走,其姑姑家否应该归还其当初彩礼15万,和给的相亲是所给的1万元,或者大概归还彩礼多少,子女有男方照养,不需要女方承担任何为孩子的抚养费等费用!麻烦您好律师!谢谢
4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首先,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婚姻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您的妻子与他人发生了性行为,并且已经承认了这些行为,那么这可能会影响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关于彩礼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没有共同生活,则无法视为夫妻财产,因此彩礼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是否需要退还彩礼,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能会支持这种协议;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您能够通过沟通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对彼此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