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为由私自搜集业主信息合法吗
17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未经合法授权,业主不得擅自收集或使用其他业主的信息。 在某些情况下,如物业管理人员出于维护小区秩序的目的,可以适当了解部分业主的基本情况和生活习惯,但必须确保这些信息是在公开场合或者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信息使用的合法性。 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或滥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寻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帮助,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