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动迁安置房,父亲在2003年已经去世,2015还建系属母亲过户给儿子由于拆迁办理的继承可是我的名字后面加(母亲名字)2018年8月房证才办好,不动产登记上属于共同财产,其中我占百分之九十九,母亲占百分之一,怎样方式去除母亲共有。
1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获得该房产的一部分份额,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法定继承。如果您的父母生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您有权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他们的遗产。这通常意味着您会得到他们的一半遗产。 遗嘱继承。如果您愿意的话,您可以通过遗嘱指定谁应该继承您的遗产份额。这可以是一个人或多个个人,也可以包括对特定物品的指定。遗嘱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考虑到您与母亲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争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有关您的具体情况的最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