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因分期付款一台手机第三个月未能及时还款,在我方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对方打电话威胁我方家人,和发信息等,我方手机价格是2798分期的时候是0利息0首付的,手机分期10个月还了三个月每个月还308,对面现在要求我方还2800就完事,上个月已经打了欠两个月的钱进去了,和这个月的,只是未到我分期付款手机的日期银行应该还没给钱给他们,他们现在还行告我,现在这是不是和高利贷一样了呢?请律师为我解答一下拜托
2025-02-28 01:1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金融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分期付款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高额利息或违约金,那么您可能不构成高利贷。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当对待,或者您的权益受到损害,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与对方进行协商,表达自己的不满和需求。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法庭等机构的帮助。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能够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