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朋友咨询,他和老婆结婚二十五年,现已离婚三年,住房是男方父母留下公租房,女方户口在里面,请问她是否有居住权。
2025-03-04 16:33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的情况较为常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使房屋的产权属于一方或双方父母,在离婚后,另一方仍有权利基于婚姻关系享有相应的居住权。因此,如果您的朋友和他的前妻已离婚,并且该房产由其父母留下的公租房,那么他有权要求恢复对该房产的居住权。 具体来说,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因离婚而产生的共有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平等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这意味着,无论房子是在谁名下,只要夫妻双方没有恶意损害对方的利益,他们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使用该房产。在这种情况下,您朋友可以要求恢复他对公租房的居住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司法实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法院判决来确定。此外,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家庭利益,建议通过专业的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