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老婆之前在一个公司工作了7年,和老板一起创业,因为很多原因,在去年年底,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但是这个时候我老婆并没有离职,并与之前的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这个自己创办的公司与之前的老板同行业,但是企业法人是我本人,不是我老婆,我老婆在现在自己创办的公司占有60%的股份,而我占40%,现在因为我老婆产假被迫离职,老板不仅不给相应的赔偿,还要去法院告我老婆,侵占公司资源,并要求我们赔偿,我们现在是否占有相应的优势,如果赔偿我们能担多少法律责任?!老板公司不大,我们公司也刚刚开始,法院传票是否能准确的找到我们,并且到我们手里,如果到了我们手里我们是否可以不予理睬?!!!
2024-10-24 21:43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通常被视为劳动关系。因此,如果您的妻子在前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间内被解雇,她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和其他相关权利。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妻子没有违反任何合同条款或义务,那么她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即使她在自己的新公司中拥有股份,也不能构成对公司资源的“侵占”。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完全忽视对方的要求。如果您认为对方的指控缺乏证据或不合理,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来澄清情况并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以确保您在处理此事时得到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最后,请记住,保持冷静和客观是解决此类争议的关键。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