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左右因住宅基地面门的水沟纠纷,对方上门欧打我方当事人至头破血流还将眼镜打破,我方当事人正当防卫将地上的砖头抛去至对方经法医监定二度轻伤,昨天现将我方当再扣留了,请问律法大人我方可以什么可以维权,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没有前科,
2025-05-02 17:1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提起自诉。 聘请律师介入,协助收集证据和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争取得到司法保护,如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最后,建议您在寻求法律帮助的同时,也要注意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危险情况发生。同时,也提醒您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