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 海林法院吗。我想咨询 我和丈夫分居四年多了 因为他暴力 我受不了离家出走了 之间我保持联系 提出离婚。他 不同意。孩子七岁 一只他抚养 也不让我见孩子 见孩子的话让我拿三十万 知道是气话。之后也联系不上我也没联系也没拿抚养费 我想既然他不同意 我自己单方面可以起诉 离婚吗 起诉有什么条件呢
2024-07-09 06:2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是有权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您提到已经分居四年多,并且有暴力行为,这些都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考虑的因素。 起诉离婚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起诉状,明确提出离婚请求以及理由。 2. 身份证明,证明您的身份。 3. 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 4. 有关分居的证据,如邻居、亲友的证言等。 5. 如果有家庭暴力,应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警方记录等。 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同时,未支付抚养费并不影响您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但可能会影响到抚养权的判定。 建议您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准备必要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