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交通事故问题,我在工厂开货车,这是一台新车,只有强险,没有商险,无营运证,我在给工厂送货途中发生了追尾事故,赔偿对方两万五千元,自己修车花了1850元,工厂要我承担全部陪偿金额,我想问一下应该有我来陪偿吗?谢谢
3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而该车辆仅购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您作为肇事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如果事故造成对方损失为两万元五千元,则您的赔偿金额应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合理费用。 关于修理费用,虽然您已自行支付了1850元,但这是为了修复受损的车辆所花费的实际支出,并非是赔偿额的一部分。因此,在计算赔偿总额时,您可以将修理费用加到总赔偿金额中。 至于工厂是否要求您承担全部赔偿金额的问题,这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由工厂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但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和法律法规,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详细了解自己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及可能存在的权益争议。同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后续处理有关事故的责任认定及索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