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合伙人串通谎报投资金签的合作协议合同有效吗?
1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和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伙人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应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如果存在串通欺骗投资者的行为,则可能构成欺诈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合作协议无效。 具体到案例中,如果合伙人之间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导致了另一方的损失,那么这一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为这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此外,如果该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欺诈行为,可能会对整个合作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合伙人的行为都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欺诈或误导行为,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