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朋友咨询,他和老婆结婚二十五年,现已离婚三年,住房是男方父母留下公租房,女方户口在里面,请问她是否有居住权。
2025-03-04 16:3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参与共同生活的各项事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屋内的居住权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您提到的“女方户口”可能涉及户籍管理的问题,具体需要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如果您有其他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