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对方在地铁上发生口角,后终止。过了,有五六分钟后,在我下地铁的时候对方从背后袭击我,然后我与对方厮打在一起,最终造成我面部有三道伤痕,合计9.8厘米,缝了十来针,对方,面部无伤痕,耳朵周围有轻微擦伤,手部有伤痕,但可能为打我的时候造成的。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的话,派出所会针对我们两个人会做出什么样的处理?
2025-08-06 18:5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均同意调解,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双方应当共同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您可以详细描述受伤的情况,并要求警方出具相应的伤情鉴定报告。 警察将对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查,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以及现场录像等视频资料。同时,可能会邀请医生或专业的医疗人员进行伤情评估。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警察会制作《调解书》并签字盖章。这通常意味着双方同意按照协议支付赔偿金,并且不会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或者协商失败,警察可能会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比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具体的处理结果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案件是否已经过刑事立案调查、是否有第三方介入调解等。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