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爸爸去世留了两万一,在我们结婚的时候用来买首饰了,后来老公公挪坟又给了一万多,现在我婆婆认为这钱得分我小叔子一半。我不同意,假如这钱不用来买首饰我就不会结婚。挪坟也是都是我老公付出,我们结婚前我老公都得贴补婆婆平时开销。我们结婚婆婆没出一分钱,老公自己盖的房欠了一屁股债
3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那么关于您与婆婆之间财产分割的问题,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前购买首饰时使用了您的父亲留给他们的遗产,这笔费用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您提到的“挪坟”,虽然这是您丈夫个人的行为,并且也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但这一行为是否对您的家庭产生负面影响,以及您是否有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行为导致了您的家庭财务困难或影响到了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分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总之,对于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考虑到家庭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发展,尽量避免因个人恩怨而导致的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