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的租房合同到期后一直没续约,就按月交租,。到期的合同上写的是如果要搬家,要提前一个月口头提出,可是本月我提前了一周提出要搬走然后走了,也交好了房子 现在房东说要扣我押金,能否有对策不让他扣钱或者少扣钱?具体细节可以联系我讨论
2025-03-17 10:13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已经按照约定提前一周通知了房东并完成了房屋交接手续,那么通常情况下房东不会要求您支付额外的押金。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房东可能会要求您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对您的行为表示歉意或补偿。这可能包括一些额外的服务费(例如清洁费),或者是由于您没有提前通知而产生的租金损失等。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可以协商减少您的押金金额。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