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叫黄婷,有关离婚方面想咨询下,分居二年,目前还没签字离婚,小孩的父亲已经几个月没给生活费养女,在同一个地方一个月都不见小孩一面,请问这种情况离婚会如何判决?小孩的抚养权是否会归母亲抚养?请解答一下,谢谢!
2025-02-01 10:38尊敬的黄女士。 关于您的离婚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首先,关于分居时间是否达到两年,这是判断婚姻关系解除的主要标准之一。如果双方确实已分居两年以上,并且没有达成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则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会支持离婚请求。 其次,关于抚养权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等。如果您认为对方在共同生活中未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您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增加抚养费。 最后,对于不给付生活费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到另一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扶养”条款。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其作为父亲的责任,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