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遭受诈骗,已身无分文,被骗担保了260万元的借款。诈骗人已死,我从她各银行卡查帐发现,她与对方260万元往来帐中,对方亏70万元。现对方抢先诉讼得到了诈骗人价值400万元的门面房。请问,我是否有优先追偿权?如果有,我没钱交起诉费,可否能向法院申请,从优先追偿中缴纳?
2025-09-01 06:03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优先追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债权已经到期,且债务人在破产或者死亡的情况下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优先追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对方获得的房产作为优先受偿的财产。 然而,您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如果您没有足够的资金,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缓期支付或减免部分诉讼费用。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筹集资金,例如通过借贷、保险赔偿或其他渠道。 请注意,在行使任何权利之前,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