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电动车,在一无红绿灯的路口被汽车撞骨折,送去医院后,交警让我先自行垫付药费,当天晚上7:00左右又叫我和汽车司机去交管所询问,但只叫司机进去,一直询问两个多小时,期间未有任何人问我任何问题,继续等待22:30,交警说让我明天再来,这合乎常理吗?
2025-06-14 13:01您的描述中提到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您受伤需要治疗。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以便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同时,医疗机构会要求患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以保证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您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请求帮助是合理的。然而,如果对方车辆已经离开现场或拒绝赔偿,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是否需要自行垫付医药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您可以在医生出具诊断证明后申请保险理赔,而不是自行垫付医药费。此外,如果您对交警的处理方式存在疑问,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调解或者行政复议等解决。 总之,您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保持冷静,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问题,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