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2011年我买的一手新车(农用车),当时落户车管所就按合格证书落的。没有托号(发动机号),去年我要过户,车管所却要托号,结果发动机上有两组数字,可能是发动机号和型号,发动机号与合格证书一致,型号有误而过不了户,车管所让我写保证书(不转让的),然后变我的车为死车!请问问律师,车管所有责任吗? 现在我的车卖给别人,发现是死车,过不了户,怎么办呢?请帮帮我?
2021-08-07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