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主合同规定10月20日交房,开发商延期交房从10月20日开始赔偿,补充条款有一条买受人给予出让人72日延展期(到12月31日),允许出卖人在延展期届满日前交付,而不视为延期交付,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12月31日之后交房 ,赔偿从哪天开始算
2026-03-01 23:16在购买房屋时,双方通常会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其中可能包含关于交房时间的约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发商需在10月20日之前交付房屋,并且提供了72天的延展期。在此期间内,开发商有权选择是否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在第72天后,即12月31日之后,开发商仍未交付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购房合同中的条款,应从何时计算赔偿开始? 首先,按照购房合同的规定,开发商应在10月20日之前交付房屋。因此,如果在10月20日之后的任何一天开发商未能完成交房,则应被视为逾期交付。 其次,购房合同中还提到,如果开发商在延期交房的情况下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将不再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开发商必须在第72天后(即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否则应视为逾期交付。 综上所述,如果开发商在12月31日后仍未交付房屋,则应自第72天起开始计算赔偿开始日期。这包括了开发商在第72天后的延迟交付情况,以及开发商在第72天后的继续延迟交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