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要去那里做,程序怎么走?
14天前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的鉴定通常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一般来说,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步骤。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 对于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应在停工留薪期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并填写《工伤康复记录单》,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收到《工伤康复记录单》后的60日内,持工伤康复记录单、本人身份证件、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设区市、省辖市(含直管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手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具体的法律法规为准。如果对上述信息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