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买房,2013年结婚的,房子写的2个人名字,女的20% 男的80%,这种婚前房产,现在离婚后,女方可以得到吗
2025-12-25 23:59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以自己名义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即使房子写有两个人的名字,但如果其中一方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屋应视为其个人财产。 至于是否能获得该房屋,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如果男方在购买房屋时确实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他可能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屋。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总价、男方对家庭贡献、女方是否有过错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和您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在购房时明确约定所有权归属,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