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顾客一个员工,签订的合同是有效期一年,如果没有在公司干满一年赔偿我二年的底薪工资,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但是签订合同我写的不是我工商局注册的公司名称,而是门头的名字
回答数:417
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如果该员工与您签订的是有效合同,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那么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有其他疑问,请提供更多信息以便进一步解答。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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