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厂做仓管员,里面人流动很大包括主管,从电脑系统看两年多都没有调过帐,我做二十来天感到不适应就辞职了,这个月十号就一个月了,公司招了人进来了,但盘点的时候有小部分少了,都是几年前的东西了,大部分我来之后都没有发过料,公司要扣我的钱,但也有很多物料都是多了很多,这样的话多的那些我可以带走才合理呀,为什么少的算我,多的就不理了呢?公司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2021-08-03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